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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发展迎来前所未有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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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为推动中医药保护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17年3月1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修订情况吹风会,其中,将“支持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修订为“依法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依法支持”体现中医药事业迈入在中医药法指导下规范、健康发展的新阶段,中医药发展迎来前所未有的机遇。我们要把握这个机遇,继承、发展和利用好中医药。


(一)
  中医药的发展历程并非一帆风顺。在远古至清代的漫长历史过程中,中医药始终维护着中华民族的繁衍生息。鸦片战争后,西方医学传入中国,中医药的主导地位受到挑战。1912年,政府颁布的医学、药学专门学校规程,都没有中医药学内容,完全将中医药学排斥在医学教育系统之外。1929年,政府甚至颁布了废止中医案,对中医药发展造成严重伤害。抗战胜利后,在抗战中发挥巨大作用的中医药学受压迫的状况仍无改观,中医药在教育、经营上仍受到严重歧视。
  新中国成立后,中医药受歧视的情况得到有效纠正。一是设立专门部门推动中医药健康发展。1952年在原卫生部医政局设立管理中医的中医科,1954年在原卫生部设立中医司,1988年设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管理体系逐步完善。二是大力发展中医药教育,培养中医药人才。1951年原卫生部就颁发了关于组织中医进修学校及进修班的规定,如今全国多数省份都已建立中医药大学(个别省份为中医学院),为中医药长期发展奠定了人才基础。三是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目前,全国有中医医院3966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42528个,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45.2万人。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中西医并重,把中医药发展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高度。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中医药事业迎来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大好时机,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法规,推进中医药发展。2015年,国家出台《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年)》和《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 (2015—2020年)》;2016年,国务院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医药已在国家战略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
  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中医药在卫生保健系统的地位进一步得到巩固,使用中医药理论防病治病已成为群众的自发性选择。中医药除在常见病、多发病、疑难杂症的防治中贡献力量外,在重大疫情防治和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医、中西医结合治疗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疗效得到世界卫生组织肯定。中医治疗甲型H1N1流感,取得良好效果,成果引起国际社会关注。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手足口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以及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甘肃舟曲特大泥石流等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中,都发挥了独特作用。
  中药研究开发也取得了喜人成效,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一种用于治疗疟疾的药物”,荣获2015年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因将传统中药与西药结合治疗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取得明显疗效,王振义、陈竺获得第七届圣捷尔吉癌症研究创新成就奖。全国有2088家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的制药企业生产中成药,中药产品生产工艺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基本建立了现代中药产业体系。中药材种植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改善、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中药产品贸易额保持较快增长,2015年中药出口额达37.2亿美元,显示出巨大的海外市场发展潜力。中药产业逐渐成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具有独特优势和广阔市场前景的产业。
  中医药已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目前103个会员国认可使用针灸,其中29个制定了传统医学的法律法规,18个将针灸纳入医疗保险体系。中药逐步进入国际医药体系,已在俄罗斯、古巴、越南、新加坡和阿联酋等国以药品形式注册。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办了数百所中医药院校,培养本土化中医药人才。总部设在中国的世界针灸学会联合会有53个国家和地区的194个会员团体,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有67个国家和地区的251个会员团体。
  在中医药保护和发展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中医药也遇到了一些问题:中医药在理论和临床实践方面的特色与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与传承;一些中医药院校设置了过多的西医药课程,在授课过程中缺乏对中医药原创思维的教育和传承;难以找到中医药技术与现代科学技术的契合点,技术升级较为缓慢;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欠缺。迫切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使中医药再续辉煌,取得更大成就。
(三)
  做好中医药的继承工作。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健康意识和理念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中医药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新的需求,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强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正确看待和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问题,既不能一讲到中医药的继承,就一概排斥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也不能一讲到创新,就完全舍弃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和学术本质。必须充分遵循中医药的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掌握和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将现代先进的诊疗方法与内容纳入中医运用过程中,站在现代科技肩膀上,争取中医药最大突破。
  做好中医药的发展工作。做好中医药的发展需要以开放的态度和包容的精神接纳现代科学与技术,不断提高中医药创新发展能力。形成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科研思路与方法,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深化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建立概念明确、结构合理的理论体系,完成好传统中医药向现代中医药的转变。在既尊重传统中医的科学理论又尊重现代医学要求的基础上,采用公认的科学检验标准和现代医学方法研究中医,将中医药融入现代医学并变成现代医学的一部分。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从单一的中医药治疗模式转变为融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为一体的多元化中医药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中医服务需求。通过实施“治未病”健康工程,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疗效评价体系,将临床实际疗效、科研成果、学术论文等对未来中医药发展的长期影响作为考核重点。建立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医药疗效评价指标体系与方法学体系,不断提高中医药科研成果转化率。
  做好中医药的利用工作。中医药是具有完整的理论体系和确切的临床疗效的医学科学,对人类的文明进步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要充分认识和发挥中医药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独到之处,积极发挥中医药在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突发流行性疾病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全面开展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法和技术研究,全面推广普及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积极构建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制定中医药服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激励政策,大力推进中医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社区卫生服务中的应用。发挥中医药原创优势,大力推进中医药自主创新,促使中医药在社会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推进中医药行业内外、境内外交流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拓展合作领域,形成中医药包容开放的发展新格局。坚持“先内后外,以外促内”,先在国内做好科研、临床方面的研究,制定好相应的规范标准;坚持“先药后医,医药并举”,推动一批确有疗效、国际使用广泛的中药产品先走向世界,用疗效展示中医的科学成效;坚持“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通过先推广针灸、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多形式、多途径的中医药海外文化传播,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文化和学术的国际影响力,让世界人民了解和接受中医药,提升国际医学界对中医药理论及其科学性的理解和认同;坚持“促进交流,互利共赢”,深化与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推动全球传统医药治理体系的改革完善,推进中医药在世界范围的创新发展。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与沿线国家合作,扩大中医药的应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