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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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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根据我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部署会议精神及《中国中医科学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结合中药资源中心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和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转化重点工作任务,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开选聘“主任特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数量

选聘岗位名称:主任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1-2个。

二、岗位职责及聘期考核指标

(一)岗位职责

1.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

根据中医药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要求,协助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相关工作。

2.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转化重点任务

协助推进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整理,对普查采集的标本实物进行分类整理,跟进大兴标本库建设;协助完成国家药用植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协助健全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普查总结和成果发布等。

(二)考核指标

1.按要求协助完成全国重点实验室筹建,完成年度考核工作任务。

2.协助完成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成果整理总结发布,完成国家药用植物种质库建设。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行、团结协作意识,热爱中医药事业,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

2.在相关专业领域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公共服务意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选聘职位职责的身心条件,能够在本职工作外胜任特聘岗位任务。

(二)任职资格

1.硕士及以上学位,5年以上工作经历(2018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2021年1月1日前获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较为突出的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科研水平获得同行专家认可,有望成为某学科领域的拔尖人才。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其他原因不宜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中药资源中心人事邮箱:zyzyzxhr@163.com ,纸质版交至大白楼352办公室赵老师处,报名截止日期4月21日24点,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综合评议

采用公开竞聘的形式,组建专家评议小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分为政治素养、业务水平、管理能力三个方面,申报人进行现场个人陈述主要包括工作情况、已取得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及工作设想。采取专家投票方式,得票率超过二分之一人通过面试。

六、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在中心党支部纪检委员监督下,制定考察方案实施考察,考察对象在中心公告栏及网站公布,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中心主任办公会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集体研究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在规定的范围内对拟聘用人员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一年聘期制管理,不含试用期,中心根据重点专项工作任务需求适时调整聘期时间,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聘用协议。

(二)特聘管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列席中心主任办公会,协助中心主任负责专项工作任务,明确考核指标,进行年度考核。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由中心人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院人事处参与,以聘任协议为依据,考核期年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考核不合者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可与干部选任衔接。

十、纪律与监督

(一)竞聘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签署真实性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选聘工作严格遵循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干部管理工作有关要求,由中心人事负责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督,特设纪检监督电话:010-64087285。


附件: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