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中药材种子种苗国家标准 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要求和2016年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工作计划,从即日起面向相关行业征集2016年第一批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成为制定标准的主体,提高标准的适用性。
(二)坚持标准化改革创新原则。鼓励标准制定与中药材种子种苗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活动紧密结合,优化标准体系结构,从源头上提升中药材种子种苗领域标准质量和水平。
二、征集重点
按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修订国家标准领域工作范围,重点征集以下项目:有关中药材种子(种苗)、种质资源整理、优良品种和新品种等专业范围的国家标准项目,包括:
1、 中药材种子(种苗)质量等相关标准;
2、 中药材特色栽培技术及产地初加工规范;
3、 中药材优良品种或新品种技术标准。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请者请于8月31日前将标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到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电子版发送至:zhongzitc@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二)标准项目申报材料应包括:
1、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应填写完整、详实。省级标准化行政主部门申报的项目,应在“备注”栏中说明与相关技术委员会或归口单位沟通协调的情况。
2、标准草案:申报单位应认真准备标准草案,标准草案应明确提出主要章节及各章节所规定主要技术内容。对于修订项目,应重点说明拟修订的主要内容和理由。
3、标准项目的申请函: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格式
国家标准项目、外文版、标准样品项目申报材料格式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ac.gov.cn)中的“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专栏下载。
(四)纸质材料邮寄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何雅莉(18710107961)
邮编:100700
四、联系方式
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联系人:何雅莉、陈敏
电话: 010-64087024;010-64087964
传真:010-64027175
邮箱:zhongzitc@126.com
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