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中国中医科学院招收海外博士后计划的实施办法
为推进我院国际化建设,吸引国外优秀博士毕业生来院进行博士后研究,经科学院研究决定,实施择优资助外籍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制定本办法如下:
一、 目标及资助原则
本计划旨在引进国外一流大学的优秀博士毕业生,来院从事博士后工作,促进学院交叉和人才培养;加入学院相关团队,带动新的学术方向;利用国外优秀的人才资源,促进教学科研工作,推动我院向国际一流大学目标迈进。
根据学科及研究项目性质,按需设置岗位。
二、 申请人员基本条件
1.获得国外大学博士学位的外籍人员;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身心健康,能全职来院工作。
三、 申请程序
各院所确定博士后岗位,确定合作导师,明确研究方向及支撑项目,由院所外事部门上报至科学院国际合作处统一向海外发布招聘信息,院国合处经过审核,上报主管领导,通过审批后由国合处负责发邀请函及协助办理签证等事务。
申请者提前三个月向拟进站学科所在二级院所外事部门递交以下材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申请简表》;
2.两位本领域专家的推荐信(其中要有申请人博士导师的推荐信);
3. 表明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清单及佐证材料;
4.博士学位论文或者证明材料。
四、具体审批程序如下
1. 各院所将招聘外籍博士后计划上报科学院国际合作处,由国际合作处汇总,统一向海外发布招聘信息;
2. 各院所国际合作部门将所收到的申请材料转送相关院所学科或合作导师进行审阅;
3. 各院所组织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或电话测试,必要时可面试);
4. 各院所将建议入站人员名单及《外籍博士后申请表》报科学院国际合作处;
5. 经国际合作处审核,主管院长同意后,通知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站(www.chinapostdoctor.org.cn)进行网上申请,并下载和填写博士后申请表等相关审批材料;
6. 各院所将博士后申请表等相关审批材料统一报院国际合作处,审核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7. 院人事处博士后工作办公室负责办理海外博士后入站相关手续;
8. 国际合作处负责办理外籍博士后的来华邀请、签证及居留手续。
9. 外籍博士后来院报到后,另与各院所签订工作协议书。
五、考核及待遇
考核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博士后管理办法》;待遇:博士后年薪不低于6万元人民币,具体额度由各院所、合作导师及博士后本人协商确定。
六、其他事宜
1.各院所为外籍博士后提供工作环境。
2. 外籍博士后的医疗,由各院所统一购买商业险及意外伤害险。
3.聘期内,各院所报销往返一次路费(经济舱机票)。
4. 各院所及合作导师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及第一责任人对外籍博士后进行日常事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