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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规定》(国标委办[2009]3号)的有关要求,第一届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9)任期届满,开始筹备换届工作。本着相关方广泛参与的原则,现向各有关单位公开征集第二届全国中医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79)主要负责中药材种子(种苗)、种质资源、优良品种和新品种审定等标准化技术归口工作。

现面向全国相关领域的生产企业、使用单位、科研机构、质检机构、高等院校、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等单位征集委员人选。

二、委员条件

1、在中药材种子(种苗)、种质资源、优良品种和新品种审定等领域内的生产、使用、科研、教学、管理和监督检验、经销等方面,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建议是主管技术的负责人;

2、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担任从事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现仍从事与本专业有关工作的在职人员;

3、熟悉和热心标准化工作,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履行委员的职责和义务;

4、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和外语水平;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的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并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推荐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确保委员登记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

2、请于2015年5月30日前,将委员登记表打印件纸质材料一式四份(贴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另提交同底照片1张,邮寄至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委会秘书处;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秘书处电子邮箱zhongzitc@126.com。

3、秘书处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评审,通过对报名单位及个人的工作能力综合评定,研究确定第二届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报上级主管审核批准。

四、秘书处联系方式

秘书处: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

邮 编:100700

联系人:何雅莉、陈敏

电 话:(010)64014411-2846,-2955

传 真:(010)84027175

邮 箱:zhongzitc@126.com

附 件:全国中药材种子(种苗)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015年4月29日


附件: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