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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2026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具体要求和工作精神,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资格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考条件

(一)应达到所规定的报考资格

(二)英语水平要求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学术成果要求

1.申请人发表的文章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SCI文章(影响因子≥2分,综述除外);

2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1级期刊发表1篇文章(综述除外);

3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文章,其文章所属期刊为SCI期刊或中国科技期刊卓越行动计划入选期刊或中医药科技期刊分级目录T2级期刊或核心期刊(核心期刊论文要求当年中国科技期刊引证报告CJCR影响因子0.3以上;增刊除外;综述除外)。

以上发表的文章必须5年(2021112026430日),且2026430日前见刊(网络优先发表文章不计入见刊文章)。仅限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的文章,如为共同第一作者,仅与导师为共同一作的可计入如为共同通讯作者,仅最后一名通讯作者可计入,其他排名均不计入按要求提供文章即可,不符合要求的文章不必提供

2.在相应的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学位的申请人,如毕业当年的院校在QS世界大学排名、Times世界大学排名或U.S.News世界大学排名任一排行榜中排名前100名的大学,可不受论文发表限制直接申请。

3.其他可代表申请人相关专业能力和学术水平的成果(如专利、著作等,须为第一完成人)同时提交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2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对代表性成果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其他要求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三、报考材料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参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增加个人简历一项。

四、报考材料复审及寄送

电子版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6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要求,首页制作目录,扫描成一个连续PDF文档(非压缩包),《考生学历教育及发表论文情况表统计表以EXCEL表格单独上传于2026年5月31日24:00前发送至邮箱:zyzyzxbgs@126.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2026第二批申请考核报考材料

纸质版申请材料在笔试当天携带至考场

请已完成网上填报并缴费成功的同学扫码加入资源中心2026年第二批申请考核复试群,随时接收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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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复试时间及方式

(一)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地点

主要工作

2026年5月31日

24:00

-

提交复试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

2026年6月1日-2日

-

资格审核并公示考生名单

2026年6月3日(暂定)

上午9:00-11:00

药厂北楼4层会议室

笔试

2026年6月3日(暂定)

下午13:30开始

大白楼343

综合面试

2026年6月4日

-

公布拟录取名单

六、考核内容

(一)笔试内容

《招生专业目录》发布的业务课1、业务课2进行测试,每科100分,单科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内容

1.面试包含个人陈述(PPT)、英文自我介绍、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除特殊标注外,均以口述方式作答。

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和实验技能;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表达水平;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科研能力、创新思维、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心理素质、诚实守信等综合素养,主要考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既往学业等。

2.考生以PPT形式进行个人陈述5-8分钟,包括自我介绍、硕士期间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博士期间的工作设想等。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如生源不足,按照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调剂规则调剂录取。

(三)成绩权重

1.笔试(100分)占30%,包括业务课1(100分)15%+业务课2(100分)15%;

2.外语应用能力(100分)占10%;

3.综合面试(100分)占60%,包括面试40%+实验技能及专业基础知识20%。

七、拟录取原则

(一)根据量化考核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相同者按外语成绩排名)出具拟录取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预计2026年6月公示拟录取名单。

(二)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或参加考核者不予录取。

(六)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七)单科(或单项)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复试,录取权重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1日前取得学位、学历证书(中国留学生报名时需提供学历学位毕业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未达到以上要求者,取消入学报到资格。

(九)录取的全日制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须在2026年7月30日前转入培养单位。

八、监督管理

(一)在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二)对考核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配备专人进行考场记录。

(三)申请-审核的招生工作将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对公示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进行申诉。申诉人可向我中心邮箱(zyzyzxbgs@126.com)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我中心将及时受理并将受理结果告知申诉人,并将相关材料进行存档。如对我中心受理结果有异议,可在受理结果下达后3个工作日内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和院纪检监察部门申请复议(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64089173)。

九、体检

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考生被拟录取后持《北京市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尽快前往中国中医科学院望京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zyzyzxbgs@126.com),原件在博士入学报到时提交。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十、招生电话

咨询部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石老师、赵老师

办公电话:010-64081600(工作时间)

联系邮箱:zyzyzxbgs@126.com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