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2024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简称《简章》)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中心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报考材料提交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博士报名提交材料清单》《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思想政治情况表》《自我评价表》《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表简表》(网上报名生成自行打印),以及专家推荐书2份(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两名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并密封、签名);
2、个人陈述及科研计划书(请结合拟报考导师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计,字数不少于3000字);
3、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生证(应届生须提供)复印件各一份;近3个月内1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证件照片1张(粘贴于报名登记表照片粘贴处);
4、应届生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硕士阶段成绩单(院校盖章原件)和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须提供学士学历学位证书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办理);
5、往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应届生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含摘要)或开题报告、论文简介、研究进展;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复印件或成绩单);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著等)复印件;获奖证书或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证明材料;
8、个人简历
二、报考材料复审及寄送
1、电子版报考材料
电子版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报考攻读博士研究生提交材料清单》要求,全部材料做成一份连续电子版PDF扫描件,于2024年5月9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邮箱:zyzyzxbgs@126.com,邮件主题为“考生姓名-报考导师-2024统招报考材料”。
2、纸质版报考材料寄送
邮寄时间:2024年5月9日前(以当地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石老师,联系电话:010-64081600
邮寄方式:建议使用EMS邮寄。
3、加入群组
请考生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资源中心2024统招博士一志愿复试”微信群,随时接收消息。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1. 复试方式
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
2. 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
地点 |
主要工作 |
2024.5.9 下午16:00前 |
- |
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考材料 |
2024.5.15(暂定) 上午9:00-11:00 |
药厂北楼4层会议室 |
笔试 |
2024.5.15(暂定) 下午13:30开始 |
大白楼343 |
综合面试 |
2024.5.17 |
- |
公布拟录取名单 |
四、考核内容
(一)申请材料审核
1、时间:2024年5月8日-9日
(二)笔试
1、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1:00(以实际通知为准)。
2、内容:对《中国中医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复试科目进行测试,满分100分。
(三)面试
1、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13:30开始(以实际通知为准)
2、内容:
(1)专业测试、外语口语听力测试及综合素质面试。专业测试内容包括专业基本知识、实验技能考核;英语能力测试包括听力和口语表达水平;综合素质面试考核内容主要包括综合素质和能力、应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所报考专业前沿知识的掌握、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主要考察心理素质、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科研能力、既往学业等。
(2)考生以PPT形式进行个人陈述,包括中英文自我介绍、硕士期间从事科研工作的基本情况、博士期间的工作设想等。
(3)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四)成绩权重
1、复试录取成绩权重分配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折合为百分制);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占10%,专业笔试占30%,综合素质面试占60%(实验技能和专业基础占20%,面试占40%);
(3)录取总成绩=百分制初试成绩×50%+百分制复试总成绩×50%。
五、复试录取原则
(1)实行差额复试,总复试录取比约为1:1.5;
(2)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总成绩排名第一者录取;
(4)跨学科门类报考考生,须加试2门专业课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5)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低于60分);
(6)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除因不可抗力外,不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取消本年度复试及调剂资格;
(8)考生提供的所有材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9)根据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入学三个月后,研究生院将组织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
六、考核要求
1、考生需按时参加我中心的各项考核,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严禁替考、助考等作弊行为。一旦发现作弊行为,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3、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真实,诚信守规参加考试。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影响公平、公正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七、监督管理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纪检监督电话010-64089173
八、招生电话
咨询部门:中药资源中心业务办公室
联系人:石旸
办公电话:010-64081600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