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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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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资源中心研究生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节 总则

第一条  为营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鼓励积极向上的学术风气,并保证研究生在读期间能够在学业和个人素质方面得到有效提升,达到研究生毕业水平,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特制定研究生管理办法如下:

第二条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的研究生必须遵纪守法,必须遵守本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条  每个人都必须承担组里或室里的部分公益事务,爱护公共财物,保护实验室清洁卫生。

第四条  中国中医科学院来源的研究生应按招生简章要求统一招生分配;通过其他渠道进入中心的研究生,由中心领导统一分配,未经中心领导批准,研究生不得自行更换带教老师。

第二节 日常学习管理

第五条  进入本中心实验室要办理好入室手续,并保证严格遵照执行。报到程序主要包括:由导师或协助带教老师带学生认识各个老师、同学及实验室;领取、学习《中药资源中心规章制度汇编》,了解本中心及实验室的相关规章制度;领取《研究生报到表》和《研究生入学基本信息表》进行登记备案;签署《研究生学习及工作协议》(附件1)、《管理制度知情协议》(附件2);领取工作服两件(冬、夏各一件),实验记录本、Marker笔、和一个资料夹等。

第六条  研究生第一学年内必须进行初步的预备实验,并做好初步的毕业论文设计;在一年半内必须完成实验开题,填写《开题报告》(附件3),并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的完善。发现实验设计存在问题或自身障碍无法完成,必须在开题前与导师沟通;一旦实验设计确定后必须严格按进度进行,如有调整,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向导师汇报,不得擅自修改。

第七条  必须具备严谨的科研作风,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实验过程中,要详细记录每一个实验环节和实验数据,做到及时、准确、完整,防止漏记;严禁造假!

第八条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肃穆。实验记录内容应包括实验名称、实验时间、实验材料、实验步骤、观察指标、实验结果和结果分析等内容。

第九条  研究生须每日按时录指纹:早上8:30至下午5:00,晚上6:00至9:00视为全勤;工作日(8:30至5:00时间段)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勤者必须按要求提前向老师请假,否则将予以处罚。早9:00后不得在办公室吃早餐,除节假日及周末外,不得在办公室聚餐。

第十条  研究生津贴包括国家津贴、中心补助及导师补助三个部分。国家津贴由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或联合培养学生所在院校)统一发放;中心补助由中心统一按月发放,并且只发放给第一导师为本中心职工的学生,博士400元/月/人,硕士300元/月/人;导师补助由导师从课题经费中支出,每月按出勤率发放:全勤者20元/天/人(计算公式:每月出全勤天数×20元/天)、只按时出勤一个时间段者,10元/天/人(计算公式:每月出半勤天数×10元/天)、无故迟到或缺勤者反扣10元/天/人。

第十一条  研究生应按带教老师要求定期参加Seminar,每次Seminar由报告人负责讲授报告内容,以及回答参会者提出的问题。报告内容为近三年来SCI影响因子为2.0以上、与报告人研究领域相关的研究论文。报告人在报告的前一周将报告题目、文章出处、影响因子交至负责人,由负责人确认后并公布,同时提交中心领导。

第三节 发表论文

第十二条  实验所得出的结果、原始资料及形成的成果归本中心所有。研究生毕业后分配至其他单位,其发表的论文以实验室实验数据为基础的,知识产权归本中心所有,署名原则同第四款,研究生可备注现在××单位工作。如确需加上研究生工作单位的,需经本中心批准。

第十三条  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时,如70%的工作量为研究生独立完成,则研究生为第一作者;60%的工作量为研究生完成,则由本中心确定排名;如仅50%的工作量为研究生完成,则由第一个完成50%的研究者作为第一作者。

第十四条  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或SCI上发表一篇论文,导师或主带导师应给与适当奖励。

第十五条  若发现研究生发表的论文不真实,不是自己工作所得,将按相关的管理规定处理,所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研究生承担(导师责任按相关管理规定承担)。

第四节 出差及外出

第十六条  有出差计划的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出差申请单》(附件4),经由研究生导师和协助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并交至陈敏主任处存档后方能办理出差手续。

第十七条  出差差旅报销事宜须有研究生导师或实验室其他导师予以办理。研究生差旅借款必须由其导师或其他老师从财务处提取。

第十八条  研究生出差期间,要在各方面注意保护自己,出差前,要将联系方式交与导师。在外,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饮食卫生,保管好钱物等,及时与导师和其他老师联系。

第十九条  为了了解研究生的工作情况、出差地点,保护研究生的安全等,要求研究生出差期间,随时与导师保持联系,及时汇报出差期间的工作和身体情况等。

第二十条  根据管理规定,住宿标准不超过150元/天,出差期间伙食费、杂费按国家标准执行,每天补助80元。

第二十一条  平时外出须留下联系方式,外出时间不超过一天者,须争得导师或带教老师的允许;外出时间超过一天者,须向导师或带教老师请假,根据个人情况,填写《出差申请单》(附件4)/《研究生请假单》(附件5),导师或带教老师签字同意后将请假单/出差申请单交送至陈敏主任处备案;

第二十二条  硕士研究生上课期间春节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其他学生在完成实验内容前,春节休假不得超过半月。如果实验有特殊要求,休假时间应该更短。

第五节 毕业

第二十三条  学位论文必须完成设计的相关内容;硕士研究生毕业前须在核心期刊至少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实验性论文1篇,博士研究生毕业前须至少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SCI文章1篇,否则不准许毕业。

第二十四条  无特殊理由未完成开题报告中实验内容,或对于实验进度严重滞后,或未达到第二十三条要求的学生,将延期毕业,直到符合要求方能毕业;在延迟毕业期间,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或导师不提供食宿及补贴等费用。没有能力完成学位论文要求或刻意违反相关规定的学生请自行退学。

第二十五条  毕业时要按照本中心研究生档案管理规定办理好离室手续。每位学生毕业,需认真填写、提交《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研究生档案资料表》(附件6)和《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级研究生结题报告》(附件7),经过本人和导师签字,并按研究生归档要求交与穆婧老师备案存档。

第二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借用所存档案资料时,须经相关老师同意后方可借阅,同时必须打借条、登记,并注明借用内容、日期、资料份数,并要如数、整洁和无缺损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