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中心平台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委托进行《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名单》(以下简称《名单》)修订,现进行纳入《名单》物质的征集,请有意愿参加征集的,根据各省情况填写“拟纳入《可用于保健食品原料名单》的物质调查表”(见附件1)和“填报人信息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到公共邮箱(zyzyfwb@126.com),并将纸质版邮寄到中心平台(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内南小街16号,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604,邮编100700)。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31日。
联 系 人:杨光 陈敏
联系电话:15810514403,01064014411-2955
附件1征集物质调查表2014128.docx
附件2填报人信息表.docx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资源中心
2015年4月14日